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主要业务 > 出口卖方信贷业务 >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
银行概况
银行快讯
主要业务
海外投资咨询
制度与管理
分支机构
工会园地
企业服务
人民币外汇牌价
相关网站
客户反馈

 


  高新技术产品(含软件产品)出口卖方信贷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除船舶、设备类产品以外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贷款对象

   贷款申请条件

   贷款申请材料

贷款对象  
  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

贷款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出口产品属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或《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三)借款人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或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
  (四)软件出口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通过CMM (软件开发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2级以上认证或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五)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
  (六)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申请材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其他表明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资料;
  (三)借款人近三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情况、当年出口计划及已签订的部分出口合同;
  (四)还款担保意向书,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和价值评估报告;
  (五)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中国·北京东城区北河沿大街77号 邮编:100009 电话:(010) 64099988 传真:(8610) 64005186 电传:210292 EXIM CN SWIFT:EIBCCN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