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务用车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1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2640STC73817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30号凯晨世贸中心西座

五、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10-62688249

六、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

八、本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服务范围、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大巴车、中巴车等车辆租赁服务。

时间:服务期22026年10月26日-2028年10月25日

地点: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特殊资格要求:

1.专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客运,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其他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2026910日至2026917日,每日上午912时,下午12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文件领取方式:1、注册登录:请供应商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供应商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2、文件获取:请供应商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获取并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可与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文件发售联系人:聂娅琼、陈丽、马娟娟

联系方式:010-62686521、62688223

联系邮箱:chenli@sstc20.com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692114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十二、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招标代理机构官网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网站

十四、本次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邮编:100080)

(三)联系人:陈丽、聂娅琼、王建莉、马娟娟

(四)电话:010-62686521、62688223

(五)传真:010-62688250

(六)电子邮件:chenli@sstc2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