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新租营业用房装修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0747-2660SCCFJ015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四、采购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28层
五、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赖经理 0592-3012910
六、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含税)。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新租营业用房装修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咨询。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所有结算工作止。
服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项目管理:包括本项目全周期的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设计咨询:包括室内装修设计、装修配套设计以及设计配合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设计任务书》;
(3)工程监理:包含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4)造价咨询: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造价咨询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协助审核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设计、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九、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专业资质要求: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其他资格:须满足《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 号》的规定(若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中的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注: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响应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登记的单位为准。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格式见第六章 附件7),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采购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七)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一)发售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领取方式: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费用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帮助中心→帮助文档→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供应商注册、审核事宜请电话咨询:0574-22762073,或者点击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三)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售后不退。
(四)文件发售联系人:黄剑雄
(五)联系方式:18859971732
(六)联系邮箱: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4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28层。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十二、评定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 http://www.eximbank.gov.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十四、本次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三)联系人:黄剑雄、王星元、杨婷、陈志超
(四)电话:18859971732、19959181879
(五)电子邮件: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wangxingyuan5@sinochem.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磋商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联系人:黄剑雄
联系方式:18859971732
电子邮件: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