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正式通知,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LB集团境外资产并购专项律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号:0747-2660SCCHN001/01)的磋商文件现做如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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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磋商文件原内容 |
磋商文件补充或修改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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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公告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或通过在线视频会议方式参与磋商(会议号另行通知),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或邮件发送)。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在现场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快递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所有因邮寄引起的文件密封性不符、逾期送达等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收件信息: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49号伏牛山饭店策略5会议室 王琛之 18202116675 wangchenzhi@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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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公告 十四、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6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49号伏牛山饭店策略5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49号伏牛山饭店策略5会议室。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将于2026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正式开始,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在磋商现场等待,每家供应商的单独磋商时间将视实际评审进度而定。 |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十四、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6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49号伏牛山饭店策略5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49号伏牛山饭店策略5会议室或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将于2026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正式开始,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在磋商现场/在线视频会议室等待,每家供应商的单独磋商时间将视实际评审进度而定。 |
本变更公告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此变更公告与磋商文件或之前发布的公告不一致,以此变更公告为准。
联 系 人:王琛之
联系电话:010-8392 3369(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wangchenzhi@sinochem.com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