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2020年XXX咨询公司选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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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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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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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2020年因开展XXX业务,需聘请咨询公司对拟转让XXX资产提供交易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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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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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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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境内尽职调查工作所需全部费用且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包括开展境内现场调查的住宿费及交通费)。
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为二级机构(分公司),须取得总公司对二级机构(分公司)的相关授权文件,包括经营证明的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且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咨询服务资格,如供应商为二级机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二级机构(分公司)的相关授权文件,包括经营证明的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
2.供应商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竞争性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1.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网上邮箱发售:
潜在投标人可将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cntc7_hn@126.com、lichen@cntcitc.com.cn ,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回传电子版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为: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汇通支行
账 号:1901024009201121951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号(如果有);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发送的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以及报名资料和汇款凭证的扫描件。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现场发售:
现场发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98号明城国际中心1416室。
5.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卢晓莉 电话:13627480918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9500.00元(大写:玖仟伍佰元整),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汇通支行
账 号:1901024009201121951
备注: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5号楼第44层会议室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一个制造商、服务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服务,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四)同一分包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制造商、服务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将采取邮件形式传至在领取邀请书或文件时登记的邮箱,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李辰、焦楚越
电 话:010-62108281/8252,15110069781
传 真:010-61954194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98号明城国际中心1416室(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613A(总公司)
(二)采购人: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联系人:余思璇
电 话:(0731)8281944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5号楼第42-44层
采 购 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