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人民币与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指交易双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汇率交换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本金的交换包括合约生效日和到期日两次均实际交换本金、两次均不实际交换本金、仅一次交换本金等形式。利息交换指交易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金额,交易双方可以按照固定利率计算利息,也可以按照浮动利率计算利息。
该产品可以帮助企业轧平未来外汇收支资金缺口,有效管理风险,帮助承担外币利息负债的企业同时规避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使企业更好地发挥不同币种的融资优势。
办理须知
办理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须签订《人民币与外汇避险产品交易主协议》,并提交《人民币与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申请书》、《人民币与外汇避险产品交易授权书》且须遵守我国外贸、海关、保险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定。